12月23日—24日,法学院在国际教育综合楼302室举办“读书活动月”之读书沙龙系列活动,分别就“聂树斌案引发的思考”与“读《平凡的世界》有感”进行交流探讨,积极响应学校“读书活动月”系列活动的精神号召。学院副院长杨红文教授、学生会副主席梁浩裕分别主持活动,团委、学生会成员及部分班级学生代表参加活动。


同学们观看“聂树斌案”再审案现场的视频。杨红文教授认为冤假错案频频出现的原因来自许多方面,并就证据合法性与严刑拷打两方面进行分析。她指出“聂树斌案”存在办案人员诱供嫌疑的问题,因没有证据证实故不能妄出言辞。而事实上,许多冤案的发生也在于嫌疑人无法承受严刑而做出的有罪供诉,并且存在不少当事人申冤、渴望得到帮助,却因为没有证据无法在法庭上举证。针对证据方面,她指出在聂树斌多达十几次的有罪供诉当中,前后供诉不一致,口供证据存在疑点。单靠一件旧连衣裙就认定其为罪犯证据,先入为主的片面证据是有问题的。杨红文教授希望通过自己的简要分析能够带给同学们更多启发,期待同学们踊跃发表看法,擦出思想的火花。
2015级法学2班官明昌认为公众应该注意言行,不能在不明白实情和缺乏相关知识的情况下妄加评论与盲目跟风起哄。2015级法学2班邵琪说,司法独立这一原则不可破坏,法院的审判决定不应该受到外界的干扰,如果迎合公众情感去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那么法律就形同虚设。2014级法学4班梁浩裕结合实践经验和所看书籍发表看法:“此案案发于1994年,从当时的社会环境来看,公安部门人员大多是没有受过专门法律知识教育的退伍军人,法律意识不强,对程序不了解,且在那样的经济背景下,人们也缺少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从公检法层面来看,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法院独立审判,相互牵制的效果并不明显。从社会舆论来看,当时网络并不发达,这样的案件所产生的社会舆论效应也未必就对法院的判决产生重大影响。我认为,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当时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公民法律意识淡泊,法律得不到客观应用。”
观看有关《平凡的世界》的视频后,梁浩裕简要阐述自己读《平凡的世界》的心得:“作者对人物描写之细致使其形象鲜活分明,孙少安代表的仁爱思想、孙少平代表的拼搏进取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路遥先生的离世及过于仓促的结局让每个读者为之遗憾,但正是遗憾给了读者更多的空间去思考和想象。”
互动交流环节,2016级法学4班何雨珊说:“这本书中有两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一是少安反对用炕灰为孕妇止血的土方法,这表现了新一代农民敢于尝试和改变的勇气,反映作者对因时代进步而转变思想的赞赏。二是纪委书记田福军在听到女儿死讯后仍坚守在抗洪一线所体现的尽责,是当代领导都应学习的品质。”2016级法学1班李远祥说:“孙少平从自卑到自尊的过程让我相信了知识改变命运的力量。”
梁浩裕总结:“本次读书会举办得十分成功,选读书目也很有意义。《平凡的世界》是一本值得去反复阅读的书,希望还未看过的同学都能去阅读,已读过的同学可反复回味,经典只有不断去‘咀嚼’才能体会出它的韵味所在。”
2015级法学1班黄琦思说:“参加此次活动让我受益匪浅,同学们各抒己见,观点明确,碰撞出激烈的思想火花。冤假错案虽然得到了平反,但我认为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希望法治比较健全的今天,能够减少冤假错案的情况出现。”(编辑:廖淑梅 校对:陆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