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法学院在五坡文化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晨读活动。活动增强了我校师生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弘扬了宪法精神。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此次晨读。

同学们有序排队,手持宪法知识宣传单,精神抖擞、专心致志、铿锵有力地诵读宪法节选内容,展现法学学子对宪法的重视与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同学们洪亮的诵读声,响彻五坡文化广场,吸引了大量教职工及学生观看。
2016级法学3班颜佳慧说:“这次晨读活动,让我进一步学习了宪法基本知识,并感受到学院‘厚德博学,明理尚法’的教育氛围。作为法学学子,我们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法治观念,积极参与宪法日相关宣传活动,做一名《宪法》的宣传者。”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有利于同学们强化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观念,塑造法律人格,建立法律信仰,传承宪法精神,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校对:曾春园)